期權是交易雙方關于未來買賣權利達成的合約,。就股票期權來說,期權的買方(權利方)通過向賣方(義務方)支付一定的費用(權利金),,獲得一種權利,即有權在約定的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向期權賣方買入或賣出約定數(shù)量的特定股票或ETF ,。當然,,買方(權利方)也可以選擇放棄行使權利。如果買方?jīng)Q定行使權利,,賣方就有義務配合,。
上證公告(衍生品)〔2017〕30號
2017年5月到期的50ETF期權合約行權交收日為2017年5月25日,屆時該期權合約將進行行權交收,。請投資者根據(jù)行權與指派結果在2017年5月25日期權交易收盤前準備好足額合約標的或資金,,履行行權交收義務。
特此公告,。
上海證券交易所
2017年5月24日
注:本公告內容,,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(wǎng)站發(fā)布的為準
http://www.sse.com.cn/assortment/options/home/update/c/c_20170524_4316180.shtml